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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完结

林学士兼侍讲。从此,王安石便同年轻的宋帝赵顼一道议论治国之道,悉述自己改弦更张的主张,深得赵顼赏识,要求他“可悉意辅朕,庶同济此道”⑩。与此同时,官僚集团中及社会上要求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独负天下盛名的王安石已成为众望所归的人物。不过,赵顼起初仍不敢重用他,而仍想得到富弼等一批旧僚老臣的支持。但当赵顼即位后召见富弼,商议治世之道时,得到的却是消极悲观的回答,不禁大失所望,遂于熙宁二年(1069),令王安石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为使改革得以推行,宋廷专置制置三司条例司,以吕惠卿主其事,章悖为编修三司条例官,曾布为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三年,王安石升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其“变风俗,立法度”思想的指导下,终于形成了宋帝赵顼熙宁年间的变法高潮。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旨在“修吾政刑,使将吏称职,财谷富,兵强而已”,即富国强兵,以此扭转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其为富国而推行的新法是以发展生产,充实朝廷府库为先,自理财入手,“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在这方面,陆续颁行了农田水利法、青苗法、均输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免行法、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新法。军事制度方面的改革主要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军器监等新法,以提高兵将的素质和军队的战斗力,改变对辽、西夏在军事上的被动局面。为推进改革,培养人才,王安石对科举制度、中央及州县学校也进行了必要的改革,颁行贡举新制,以经义取士;令太学实行“三舍法”,“取学行卓然尤异者”,“取旨除官”。王安石认为“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故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为统一思想,王安石亲自撰写《周礼义》,以及《诗义》、《书义》,合称《三经新义》,于熙宁八年(1075)颁行学校,作为教材,并以此为科举考试的依据和选官的参考。其间,又重置武学,新建律学,改建太医局,以适应各种专门人才的培养和社会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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