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神话传说是“神农尝百草”,这应该是中国社会从狩猎走向农业的一种写照。在此转型中,哪些植物的块茎是可以食用从而推广种植,哪些是有毒而必须舍弃的,是靠“神农”这种大无畏的先民用生命试验出来的。一旦农作物和家养禽畜的种类确定,一户或一个部落就完全可以如《击壤歌》那样生活,哪里用得着“帝力”?
“帝力”置换到现在的语境,就是“政府或官府的力量”。官府凭什么统治众民并收取赋税?其合法性则在于它维护了社会秩序。这种秩序既包括治安,避免人与人之间堕入相互残杀的动物世界;同时也包括维持人与人之间交易的公平与安全,其中包括交易的食品应该是安全的。在《击壤歌》中,人们吃自己种的粮食、蔬菜和饲养的禽畜,喝的水来自自己掘的井,如果部落能够抵御外力的侵扰,确实他们不需要“帝力”。
这种“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是道家老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但历史的进程显然不可能遵循老子的设计,人与人之间出现商品交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其实在近代以前,包括明清两朝在内的中国漫长的古代,官府对民间社会的管理也是相对消极的,只需要维护社会起码的治安秩序即可,民间社会有其自治格局。官府用不着管那么多的事,这和中国几千年的农业社会有关。在那个时期,多数家庭可以自给自足,商品的交易量和交易半径相当有限。老百姓食物中最大宗的商品是食盐,这是由官府垄断的买卖。而粮食、蔬菜、禽畜肉的交易量和交易半径很小,基本上是农民把自己吃不完的拿去几里外的集镇或城市销售。这是个熟人社会,食品的来源路径是比较明晰的,因此制售假劣食品的风险非常大,即使官府不处罚,这种人也可能成为熟人社会排斥的“缺德鬼”。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那时候没有发达的“食品化工”技术,简单的食物腐烂变质,一般人凭肉眼就能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