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利益与党的原则,在他看来不是高于个人利益的东西,而是服从于个人利益的东西。因此,凡是合乎他个人利益的事情,他可以不顾党的利益、党的原则去做;反之,凡是妨碍他个人主义企图的,他就要坚决地加以排斥。几年来学校的党对松如同志的错误曾经多次的采取过各种方式(个别谈话、写信、会议上批评、劝告)进行过批评教育,甚至为了等待他的自觉,党曾经给予相当长的时间让他自己认真的来检讨自己的错误,然而所有这些都没有能够引起松如同志应有的注意和改进。这就说明不是不懂得党的原则而是明知故犯。这次整风鉴定中经过党委及许多老同志反复地说理及耐心的劝导帮助之下,松如同志对自己的错误是逐渐地有了一定的认识,并表示愿意改正自己的错误,然而松如同志揭发自己错误的勇气是很不够的,他仍采取“大家推动一步,他前进一步”,“检讨一部分,保留一部分”的办法。鉴定以后,虽多少有改正错误的表示,然而从几个月来的实际行动看来,本质上尚无多大的改进,甚至最近又继续犯着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其中尤其是公然违反市委关于严重政治嫌疑份子吴凤枝不准毕业的指示,私自决定予以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一事,是特别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