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未计于其内;三、仅为“玉牒”登记在册的名录。
这近三万之众的亲王、郡王、将军、中尉等,是怎样从国家财年中拿走八百七十万石的(约占四分之一以上)?《弇山堂别集》卷六十七“亲王禄赐考、各府禄米、诸王公主岁供之数”,有具体的数目。例如就藩于开封的周王:周府:周王岁支本色禄米二万石,袭封(第二代)岁支本色禄米一万二千石,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二千石,袭封一千石,俱米钞中半(半给粮食半折钱币)。兼支:镇国将军岁支禄米一千石,辅国将军岁支禄米八百石,奉国将军岁支禄米六百石,镇国中尉岁支禄米四百石,俱米钞中半。[28]
周王这一脉所得是比较多的,其他亲王基本为每年一万石,低者可至一千石,以下郡王、将军、中尉等类推。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自序云:“以总额而言,十七世纪末期的英国,人口为五百万,税收每年竟达七百万英镑,折合约银二千余万两,和人口为三十倍的中国大体相埒。”换言之,如分摊到人头上,中国民众赋税负担极轻。我们用具体的史料来展示这一点。《明史》食货志载:嘉靖二年,御史黎贯言:“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余万石,今少九万;米二千四百七十余万石,今少二百五十余万。”[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