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德光应该是皇后述律平的儿子,和萧思温是姑表兄弟,他的女儿耶律吕不古怎么会嫁给大她一个辈分的表叔呢?这种婚姻关系在汉族的习俗里是不允许的,主要不是因为血缘关系,而是怕乱了辈分。在契丹,亲族之间的辈分关系就不构成婚姻的障碍。从婚姻的血缘关系上讲,各民族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也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分。人类最初处于“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的杂乱婚姻状态,到了新石器时代,传说伏羲“制嫁娶”,规定了“同姓不婚”的原则。“姓”字由“女”和“生”组成;所谓“同姓不婚”者,就是同一个女人生下的孩子之间不能通婚之意。这大概是第一部《婚姻法》。在中国,它的基本原则一直延续到上个世纪。我们都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是姑舅亲,而与薛宝钗是姨表亲,他不管与谁结婚,都不会受到法律约束。这种婚姻习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之前,一直还在汉族地区流行。在当时的契丹,后来萧燕燕竟然把大女儿许配给自己的弟弟做妻子,由母女关系而兼为妯娌。说怪也怪,说不怪也不怪,只是他们的习俗而已。了解了这些,对后来发生的、萧燕燕的所谓风流韵事,也就不会说三道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