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和最著名的政府分类是亚里士多德在公元前4世纪提出来的。他区分了三种合法的政府——统治当局为了全体利益而行事——和三种堕落的政府——政府只按自己的利益行事。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君主制是一人为了全体的利益而统治。但君主制可能蜕化为它的堕落形式——暴君制,单个统治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权力。贵族制(aristocracy),希腊语意为最好的(aristos)统治,是少数人为了全体利益而统治。但这种精英的合法统治可以蜕变为它的堕落形式——寡头制,少数人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统治。
亚里士多德把共和制(我们应当把它叫作宪政民主)看作多数人为了全体的利益而统治,并且是政府的最佳形式。所有的公民在选举领导和制定法律时都有发言权,但正式的宪法程序保护他们的权利。亚里士多德警告说城邦会衰败为堕落形式即民主制,多数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统治,是政府的最糟形式。受人人平等的思想的迷惑,民主制下的群众盲目追随腐败和自私的鼓动家并掠夺那些依靠苦力和能力致富的人的财产。亚里士多德的分类体系盛行了近25个世纪,它依然有用并可以概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