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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完结

由于自己对这件事情有看法,所以这时公木表示只负责布置看管,却并不设法进行审查。¨完. , ¢榊,颤. ,唔¨错/内.容′宣称:作协领导掌握着李又然的材料,等他们来审查吧。这是一种消极对抗的态度。有一次舒群问他:“李又然怎么样?”公木竟然大声说:“现在不敢判断,反正我是宁右勿左。”

后来公木作为李又然专案组的负责人之一,到公安部去查托派名单,结果没有找到李又然的名字。回到文讲所后很快就把李又然的托派嫌疑的帽子摘了。而在李又然和胡风的关系上,做了一些比较具体的调查研究之后,随后也给李又然做出只是一般胡风分子的初步结论。既然原来扣在李又然头上的托派、胡风分子的帽子打了折扣甚至根本不存在,那么在公木心目中,作协领导发动的对李又然的斗争,就是一个错误。

1956年,肃反运动后期,中央政策规定:“对在运动中错捕错斗者查实后,要进行赔礼道歉”。

第二十二章(2)

956年12月10日,中宣部《关于肃反运动的总结和审查干部情况的报告》中指出了“在运动中也曾经发生了一些带普遍性的错误和缺点”。^欣¨捖`夲*鉮?戦\ /更`鑫`最^全~“在最初的一个时候,对于斗争的对象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这样就使我们的斗争初期曾一度较普遍地发生过‘左’的把斗争面扩大的现象。虽然这种危险很快地被克服了,但已造成了一些错误,斗错了甚至隔离错了一些人……。经过斗争、审查和甄别定案,证明他们都不是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从结果上来说,对他们进行了斗争,搜查或者隔离反省都是错了的……。对于这些同志,都应该在适当的范围内宣布对他们的最后结论,摘掉嫌疑的帽子,恢复名誉,并分别不同情况向他们解释清楚,或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以此为根据,公木在文学讲习所内召开的肃反总结大会上,向那些误伤了的全部赔礼道歉,这包括:

张义安——错斗了她,给她戴了帽子,所以在公开场合,摘掉帽子,恢复名誉。~萝~拉,暁·税_ ~追·嶵¨欣·章,节\

李又然——再三赔礼道歉。

王有钦——因为短期间曾限制过他部分自由,让他不要出门,不要回家,也向他赔礼道歉。

玛金、蔡其矫——本来只进行了思想批判,因为一度戴过反党小集团的帽子,也赔礼道歉。

在文讲所的“肃反斗争”中,还有一个特殊人物是高冠英。直接负责审查高冠英专案的,前后换了三次人。只有公木是从头到尾负全面责任的。

高是文讲所人事科的科员,十几岁时在石家庄给一位罗某当过差,而那位罗某在解放后被认定是特务,罗在坦白的材料中说高冠英是他手下的情报员。可是查对高的档案交代这一段历史,只自称给罗某当听差。一时不能定案。文讲所的支部书记梁斌去调查一次,回来以后也定不了案。后来又派别人调查过几次,随后就把高的事情放了下来。允许他照旧参加支部生活。

公木认为当时高冠英年幼无知,时间很短也没有什么严重罪行。在党内受教育十年来,已经经过了考验。即使被开除出党,几年之后他一定还会重新入党的,所以对他的问题,公木只在党内开了两三次会,然后就单独依靠调查材料,个别谈话。始终没有把他的问题提到群众面前。甚至在高冠英被定了历史反革命案以后,在1956年秋天文讲所的总结大会上报告肃反成绩,公木向群众说:“我们单位出了一个在历史上做过特务的分子,属于五类反革命之一的性质。”直到此时也还答应高冠英本人的要求,没有公开他的名字。这同公木企图保留他在党内的思想是一致的。最后要开除高冠英的党籍,公木甚至还为他重新入党作考虑;开除了党籍,仍然把他列名在左派(1957年9至10月间),目的是表示:他虽然开除了党籍,表现还是积极的。

当时,公木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许多原则性的重大错误”。反而自认为讲习所的肃反运动做得既平稳,又有成绩。按现在留存的文字资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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