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资产,身家也有六七百万,现年三十二岁,与丈夫结婚九年,现在丈夫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至法院离婚。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八年以上房产等贵重财物都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注:修订后的《婚姻法》已经无此规定,请读者不要误解)。如果判决离婚的话,至少有近三百万的资产将被其丈夫分走,因此苏兰想请律师代理诉讼,最主要的目的是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
听了苏兰的大概介绍,公子白心中不以为然。一个普通的离婚案件,就是涉及的财产数额较大,单律师代理费就能收个五万八万的,算是个大活儿。但离婚案件一向是律师比较头痛的业务。俗语有云:“清官难断家务事。”代理离婚案件在事实及相关证据方面很难澄清,因为两口子的事,旁人无法考证双方主张的真实性,所以十件有九件达不到当事人预想的效果。律师界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好律师也办不明白离婚案。为了慎重起见,公子白仔细地询问了苏兰。
问:“你和你丈夫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的?”
答:“我们俩是自由恋爱的。”
问:“你们在认识前你丈夫是做什么工作的?”
答:“他是本市农村的,大学毕业后在我爸爸的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