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在付清了欠贸易公司的账款后,石磊又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使机械厂方面多付了二千万账款给贸易公司。事发后石磊供认他是因与贸易公司股东和法人代表铁力发的私人关系才做出这种事的,并保证追回账款。然而贸易公司此时已经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公司也是人走家搬。石磊没办法,又找到贸易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代表铁力发,该人当时是C市养春酒店的股东和法人代表,在石磊找到他后,铁力发以养春酒店的名义出具了还款计划,承诺由养春酒店负责偿还被贸易公司无理支取的二千万货款。其中五百万元在春节前付清,其余款项在年底前支付。但两年过去了该笔款项一分钱也没收回来,铁力发也失踪了,石磊也被厂里逼着在C市长期蹲守,想办法追回货款。
很明显,石磊是其中的关键人物,没有他的活动机械厂不可能将大笔资金转给不是收款单位的贸易公司,很有可能石磊和贸易公司串通在一起玩挪用、侵吞公款的游戏。这个游戏最大的赢家既不可能是石磊,也不可能是铁力发,因为他们这种站在明处的小人物,只要事发必然会被牵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两个小人物敢做这么大的事,值得研究。最后公子白建议,如果单纯从挽回经济损失的角度出发,只要派人到C市的机械厂查一下他们的转账流程,再到工商局、房产局查贸易公司和养春酒店的工商、房产档案确认一下贸易公司和养春酒店的资产情况。如果确定贸易公司或养春酒店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贸易公司和养春酒店返还货款即可。如果贸易公司和养春酒店均无财产可用,只好以石磊和铁力发为突破口,利用现有和调查过程中掌握的证据向公安局和检察院举报二人涉嫌经济犯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希望通过刑事侦查和审判程序追回全部或部分赃款,弥补电机厂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