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宁说没T恤穿了,让他去买,牌子是指定的LACOSTE。墨一头都逛晕了,也忘记问什么颜色,只得一个颜色买一件。刚走出商场,几个人上来就砍。刀是剁西瓜的那种,一刀见血,两刀见肉,三刀见骨。因为没有防备,手臂上挨了几刀,白色T恤变成红色。他拼命地往外跑,不知道得罪了谁,但这样的生活似乎已经习惯,随时准备找死。
正文 第43节:第八章 挣脱(4)
天桥上人多,所以他往上面跑。误伤了几个路人,墨一还是风一样地跑。展欢颜觉得很危险,在天桥栏杆上瑟瑟发抖。那个男人,会不会被砍死?不知道,跟自己无关。
墨一逃脱了。他读书的时候体育成绩很好,跑步的速度像闪电一样。他把血糊糊的五件T恤往地上一扔,晕倒在蒋宁面前。医生是集团指定的,迅速赶过来,止血、缝针。针穿过皮肉,他不怕痛,他习惯了。留疤也不害怕,没有女朋友,也没有人会心疼--混黑社会,不想害那些女孩。
没有打麻醉,所以感觉很痛。
蒋宁打了几个电话,然后摔了电话,对着医生说:"快点把他治好,别留疤。"
这个傻孩子,手里还紧紧拽着那几件T恤。
上官三姐妹都不相信这个事实。昨天还在说话,今天变成一具尸体。不敢去看,单听就已经是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