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们爬上一个陡坡的时候,作为“指路明灯”的烟囱忽然被什么东西挡住了,细看原来是两幢高大的房子——那就是503工地的器材仓库。w61p.com几乎与此同时,站哨的女兵芦苇从房子边上站出来,一边从肩上往下卸那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边喝问:“谁?口令!”
因为已经离得很近了,这叔侄俩同时看清楚了那是一个荷枪(这个看到了)实弹(这是估计的)的解放军。当然他们并没有看清那是“男解放军”还是“女解放军”。
他们是从口音中听出了这是个女的,而且还是个年纪不大的女的。
“口令”自然不知道,但他们知道的是,只要几秒钟的时间,那个女兵就会端起枪来对准他俩。到那个时候,他俩就是张飞、李逵那样的“猛人”,也没有用武之地了。
靠着亡命徒的孤注一掷和枪口下求生的本能,老刘某象条野狼似的猛扑了上去,在小女兵芦苇将子弹上膛之前,将她扑倒在地,并使劲夺过了那支步枪。
由于“坏蛋”像魔鬼般的突然现身,并暴力夺枪,这异乎寻常的精神刺激超过了小女兵芦苇的承受能力,她竟然被吓得晕了过去。
随后上来的小刘某怕她喊叫,摸了一块石头就要砸,一看她已经失去了知觉,怎么拨弄她的脑袋她也没反应。他抬头问老刘某:“叔,坏事了,怎么办啊?”
老刘某朝四周看看,尽管看不见附近还有别的房子,不过既然有人站岗,那说明这附近肯定住着解放军。老刘某咬咬牙说:反正祸是越闯越大了,怕也没用。咱摸到烟囱那看看能不能找到吃的,找到找不到的,咱都得赶紧离开这儿。
小刘某就问怎么处理这个“女解放军”,老刘某想把芦苇弄死,说不然的话她醒过来以后会去喊人;小刘某有些不忍,不知是因为他良心未泯,还是因为月光下看起来这小女兵很有几分姿色,他还想捎带着“劫色”。不过后一种可能性不大,一是由于天太冷,二是由于他自身难保,恐怕也没心情。不管什么原因,反正小刘某不同意伤害这个女兵。就在两人争执的时候,他们看到南面晃晃悠悠又过来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
这两个坏蛋身上没带凶器,伤害我的那把刺刀(实际上是刺锥)是从芦苇的半自动步枪上卸下来的。那个小刘某竟然还当过民兵,所以熟悉五六式步枪的构造,不然的话,外行还很在短期内卸下那个刺锥来。
得知我的大腿竟然是被刺锥刺伤的,我心里一阵发凉。
刺锥和刺刀是不一样的。刺刀是扁平的形状,刺进肉里形成的伤口是条形,出血相对较少,也比较容易愈合。以前擅用刺刀的战士,在将刺刀刺入敌人身体后,拔的时候要将枪身歪一下,一来便于刺刀脱离肌肉的吸附,二来扩大伤口给敌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刺锥则改进了刺刀的这一缺点,它的造型是三棱型的,头部略扁平,没有刃角,但它刺进身体后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刺刀。我凭感觉,知道那个可恨的小刘某是刺中了我右大腿外侧中部略靠上的部分。这肯定会给我留下一个很难看的伤疤。那我以后还怎么穿超短裙、热裤或者是高开叉的旗袍啊!
混蛋小刘某啊,该死的小刘某啊,断子绝孙的小刘某啊!
“陈子华”对我的悲愤大惑不解:伤痕的位置那么高,怎么会影响你穿裙子?你那什么裙子啊?
也难怪“陈子华”不懂,因为她穿过的裙子全都长及小腿中部。不过“陈子华”的疑问提醒了我。这个时代谁敢穿超短裙,绝对会让“革命群众”或者“专政机关”以“伤风败俗”的罪名抓起来。好像那玩意儿是八十年代中末期才兴起来的,那时我都三四十的人了,估计已经子孙满堂(有点夸张),不穿就不穿了吧。
扯远了,回来接着说那老刘某和小刘某。他们发现我以后,开始误以为我是男的,因此小刘某先躲在一边,用一块石头砸了我的头,然后在翻找武器时才认出来原来又是个女兵。他俩以为这个“女解放军”肯定也跟刚才那个一样,一吓唬就晕,因此放松了警惕,直到我跳起来将“老刘某”击倒,他俩才觉察出来此女不是彼女。
我那一枪正打在老刘某的肩部。因为离得近,形成了贯通伤,把老刘某疼的几乎昏过去。小刘某架着他连滚带爬出溜下山坡仓皇逃命,正好被听到枪声紧急集合起来的机械大队战士堵个正着……。
讲完事件的经过,我赶紧问:“那个芦苇,她怎么样了?”
许建洛说:“她没事,受了点惊吓。在咱们卫生所治疗呢。”
连长由衷地赞道:“陈子华